建筑艺术教育的内化品质、走向自由的功能对建筑艺术教育而言,由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行为,由服从“他律”转化为“自律”,需要该类艺术教育的中介作用。在对建筑艺术作品意象的关照和领悟中实现情操的陶冶和心灵的塑造。
建筑艺术教育使受教者的感性情欲、情感得到感发并进而受到净化,也使受教者的理性复归感性,受到感性的滋养。它是以感性化的意象冲击受教者的视觉和心灵,使之在感动、共鸣的状态中吸纳作品中蕴含着的道德因素,无声无息、潜移默化地进入受教者的心灵深处,从认知到体验,从入脑到入心,凝聚、积淀为个体内在的“善”或“道德自律”。建筑艺术教育将道德意识、道徳认知转化为自觉的合目性的活动,是对道德走向自由的一种催化和推动。
建筑艺术教育为什么具有如此重要的德育功能呢?其深刻的机制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是自由审美可以导向自由意志。李泽厚说:自由审美可以成为自由直观(认知)、自由意志(道德)的钥匙。”建筑艺术教育实际上是美感教育,而美感作为自由感受具有自由意志的因素并且是通向自由意志的桥梁。受教者恰恰是在自由感受的审美境界实现道德自由亦即意志选择的自由。在自由审美情境中,受教者就可以抑制感性欲求,“破人我之见,去利害得失之计较”,形成并保持自身的尊严和高尚的人格,必要时能够舍生取义,视死如归。正是这个潜在的超道德的审美境界引发造成能跨越生死、不计利害的道德实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