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进场的检验具体项目与方法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钢筋出厂应具有产品合格 、出厂试验报告单,作为质量的证明材料,所列出的品种、规格、型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的检验数据。
进场复试报告的检验:
进场复试报告是钢筋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以此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的有关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钢筋,可在丁程中应用。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有具体规定的,应按标准执行,如果有关标准只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有规定的,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①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②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③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标牌的检验:
进场的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按炉罐号、批次及直径分批验收,分类堆放整齐,严防混料,并应对其检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混用。
外观质量的检验:进场钢筋的外观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应逐批检查其尺寸,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②逐批检查,钢筋表而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及夹杂,盘条允许有压痕及局部的凸块、凹块、划痕、麻面,但其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大于0. 20mm,带肋钢筋表面凸块,不得超过横肋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冷拉钢筋不得有局部缩颈。
③钢筋表面氧化铁皮(铁锈)重量不大于16kg/t。
④带肋钢筋表而标志清晰明了,标志包括强度级别、厂名(汉语拼音字头表示)和直径(mm)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