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理解能力是对审美对象的主题或整体精神的认识和领悟力能力,亦即在审美感受的基础上,把握艺术作品等审美媒介意蕴的能力。审美“理解”与科学“理解”不同,前者是一种形象思维,受教者对审美媒介理性内容的领悟,始终离不开生动、具体的形象和情感体验,其内涵是不确定的,朦胧多义的,难以用概念表达清楚,只能“心领”“神会”;后者则是一种抽象的思维,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形式来领会内容,其内涵是明晰的、确定的。
审美理解是对审美对象感性形象所蕴涵的理性内容的直观把握,因而也可称做感悟,它是感性和理性的和谐统一。钱钟书说:审美理解如水中盐,蜜中花,体匿性存,无痕有味。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乍看起来不过是由筒体、球体、斜撑柱体组合而成,造型简洁明快的塔形建筑物而已,然而从其简约而普通的外形不难悟出深邃的理性意涵:上海作为正在崛起的东方大都会,犹如一颗璀燦的明珠,又如即将升空腾飞的火箭,充分体现出这个城市积极进取的拼搏精神和广纳四海的开放胸怀。
受教者的审美理解能力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经过长期的审美教育特别是艺术教育与训练以及文化艺术熏陶感染的结果。因而,在建筑艺术教育中,必须十分重视审美教育,通过实施建筑艺术审美教育,不断培养提高受教者的审美理解能力。